雲南省河口縣有一個名為“中國—東盟河口國際旅游文化景觀長廊”的項目,2011年2月完工,總投資額為2.7億元。但在3年之後的2014年5月23日,該項目卻開始動工拆遷,拆遷補償費用保守估計要3億元左右(6月20日《鄭州晚報》)。
  什麼叫折騰?這就是個最典型的實例。拆這個東西的這筆費用,比河口縣2013年地方財政總收入還要多2000萬元——這就是最典型的窮折騰!
  “中國—東盟河口國際旅游文化景觀長廊”當年是被寫入紅河發改委一號備案中的,顯得有些特殊的是,“政府特批”的字樣反覆出現在河口當地的宣傳報道里——這個項目為何要“政府特批”?其“特”特在何處峙率恰耙謊閱丫 鋇摹K裕」艿鋇賾蟹炊隕凇暗鋇刂饕斕肌綳χ饗攏釒坑刑醪晃傻乜沽恕�
  當年總投資額為2.7億元,僅僅1000多天后,如今動工拆遷又要花3億元左右,真是不把錢當錢,甚至有“燒錢”的感覺!那麼,當年“政府特批”的決策是誰特別拍板的呢?“短命工程”如此折騰,有無官員來擔責呢?
  顯然,如果官員的烏紗不“短命”,各地“短命工程”依舊會幾億建幾億拆地窮折騰、瞎折騰。
  管好官員的烏紗,健全完善官員重大決策的問責、追究機制,使“工程短命、烏紗更應短命”的考核評價體系,成為徹底打破“唯GDP論英雄”政績觀的“高壓線”,以徹底杜絕“2.7億建3億拆”式勞民傷財的“長官工程”。(浙江 吳杭民)  (原標題:2.7億建3億拆,誰出來擔個責�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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